CQ9电子沈阳皆爱喜输送设备有限责任公司二手设备(NO4-三号生产线)转让
发布时间:2023-10-25 08:49:04

  CQ9电子沈阳皆爱喜输送设备有限责任公司二手设备(NO4-三号生产线)转让3.对于转让标的可能涉及的罚款、滞纳金等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与转让方无涉。5.转让方与买受人双方签订本合同后,共同到沈阳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办理实物资产转让交易手续并按有关规定交付相关费用。

  3.买受人向沈阳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的指定账号支付全部转让价款,转让方与买受人双方签订本合同后,进行实物资产交割。转让方负责为买受人办理转让资产的交接手续,移交的资产以转让公告中所列标的物及编制的《资产交接确认单》或《明细确认单》及买受人竞价前对标的物资产的了解、勘查为依据。转让方不保证移交的标的物资产无瑕疵,买受人明知标的物资产的实际状况,自愿按现状接受,并承诺不因标的物资产存在或可能存在的瑕疵为由拒绝接受资产或向转让方索赔。转让方在移交资产时将编制好的《资产交接确认单》或《明细确认单》提交给买受人,由买受人核对交接的资产无误后,由转让方与买受人双方或其经办人员在该确认单上盖章或签字方视为交割完成。

  4.原则上转让方与买受人双方应于本合同生效日后90天,最长不超过180天内办理完资产转让交割手续。如本次交易标的物由于不确定因素或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或转让方未能掌握的情形等原因致使标的物不能如期交割的,转让方概不承担相关责任。若买受人原因不在规定期限内办理转让标的接收手续,视为转让方已完成转让标的移交,买受人已接收转让标的,风险视同转移,由此引发的责任和后果由买受人负责,与转让方无关。

  1.拍卖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转让方对拍卖标的物的瑕疵不作任何承诺或保证,相关风险由竞买人自行评估。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拍卖标的物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竞买人缴纳保证金参与本次拍卖的CQ9电子,视为接受标的物现状及所有瑕疵,由标的物瑕疵引起的一切责任由竞买人承担。

  2.转让方不保证转让标的物是可用的,不对其安全CQ9电子、质量和技术性能负责,无论买受方将转让标的物用于何种目的,转让方均不承担任何产品质量责任。

  3.若国家对购买标的物有资质要求的,买受方应具备符合国家规定的购买转让标的物的相应资质。买受方应以安全合法的方式处置转让方所销售的转让标的物,买受方应承担在转让标的物再利用过程中产生的一切责任。

  5.转让成交之日起,买受人承担标的物可能发生的一切损毁CQ9电子、灭失等风险。标的物损毁、灭失的风险及新增产生的费用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并负责解决。